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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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2)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903]TY[GK]2022004-2)


一、项目编号:[350903]TY[GK]2022004
二、项目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903]TY[GK]2022004-2 包2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2号东城国际7幢701室72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903]TY[GK]2022004-2 包2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
(元)
2-1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符合,详见投标文件符合,详见投标文件1符合,详见投标文件72000.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王晓荣 (包2)
评审专家:罗丽旻,黄晓龙,杨维玲,宋萌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各合同包中标人支付4000元,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户行:建行宁德东侨支行,账号:3505016861070000105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903]TY[GK]2022004-2 包2 :400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审查,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投标函与单位授权书中的投标人代表信息不一致,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信息填写错误且从业人员为350人(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关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的规定,从业人员为350人的属于大型企业),福建海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及“企业名称”均未填写相应内容;以上5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未提供齐全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10.3条要求的专项承诺函,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陈普路8号605室
    联系方式:0593-2862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3幢606室
    联系方式:0593-2951696、1815020880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应
    电  话:0593-2951696、18150208800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