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的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贵阳至平塘)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造价)GP2标E52000020230002CK001002 已于2023年06月12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 |
投标报价: | 218.55(万元) |
质量: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以及项目通过竣工决算审计,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之日止 |
项目负责人: | 王长进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建[造]11023200024888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厦蓉高速(贵州境)水口至榕江格龙段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2.河北省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3.广西省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4.息烽至黔西高速公路(A标)工程决(结)算审计(核)。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汕昆高速(贵州境)板坝至江底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2.厦蓉高速(贵州境)水口至榕江格龙段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3.河北省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4.广西省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5.息烽至黔西高速公路(A标)工程决(结)算审计(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华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 |
投标报价: | 213.85(万元) |
质量: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以及项目通过竣工决算审计,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之日止 |
项目负责人: | 黄强伍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建[造]04530000436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黔西至大方公路东关至清丰段工程决(结)算审计(核); 2.晋宁至红塔区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审核; 3.云南上关至鹤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4.厦蓉高速公路格龙至都匀段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A包; 5.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结算审核。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管理审计; 2.云南省永仁至武定永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3.云南普(立)宣(威)高速公路跟踪审计; 4.保山市东南过境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5.G8012弥勒至楚雄高速公路玉溪至楚雄段建设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及移交专项审计; 6.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 |
投标报价: | 216.20(万元) |
质量: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以及项目通过竣工决算审计,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之日止 |
项目负责人: | 刘宏锦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建【造】11014200006357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包工程结算审计; 2.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D包工程结算审计; 3.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D包工程结算审计; 4.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建设项目D包工程结算审计; 5.铜仁至怀化高速铜仁段工程结算审计。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铜仁至怀化高速铜仁段工程结算审计; 2.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包工程结算审计; 3.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D包工程结算审计; 4.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D包工程结算审计; 5.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建设项目D包工程结算审计。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未通过初步评审单位及原因: 1.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正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函格式和招标文件格式不符,不符合评标办法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第(1)条第d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或编制投标文件”的内容。 2.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资历表”中“经历”部分时间不满足项目负责人最低年限(8年)要求,不符合评标办法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第(1)条第d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或编制投标文件”的内容。
中标结果公示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月25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电话:0851-85992840) 投诉。
招标人: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联系电话:0851-85992840)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85135651)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