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发 包 公 告
标段编号: BLS120062-05SG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柘塘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投[2009]06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抽签法。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04片区、07片区、12片区基础项目改造及小王家村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2、工程地点:县开发区柘塘片区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31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水处理工程;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1.污水管道工程(管道的直径300mm、400mm)
2.污水泵站******流量0.0075㎥/S
10、工程规模:日处理量:0.0648 万吨;长度:3752 m;宽度:2.05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1月31日至 2013年2月7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在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溧水县后巷1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书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内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8)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9)非溧水本地企业,需提供《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需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六、评标细则:
抽签确定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抽签确定法。
八、其他:
1、各投标单位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原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原件)、非溧水本地企业,需提供《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按时到场参加开标,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2、本工程发包价:331.8568万元(即合同价)在公告中发布。参与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对工程风险自行承担、承诺施工完成后本建筑达到图纸要求和招标文件所列其他要求且全部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范围内;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转帐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县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1-31 8:30到 2013-2-7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市建邺区怡康路29号腾达雅苑5幢01室
招标人邮编:溧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招标人传真:211212
代理机构传真:85512649
招标人联系人:宗超
代理机构联系人:陶晶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7201572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5512649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1、68505863;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