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吕良镇13000亩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金湖县吕良镇人民政府的金湖县吕良镇13000亩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程为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拟对该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申请。
2、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金湖县吕良镇13000亩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金湖县吕良镇
(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4)合同估算价:约500万元
(5)资金来源:政府拨款及自筹
(6)工程规模:灌溉站3座,排涝站拆建维修5座,B=2M节制闸1座,6*5M机耕桥3座,φ40*6m节制涵30座,φ60*6m节制涵16座,φ80*6m节制涵6座,水泥路2.1公里,沟渠疏浚32.2万m³。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二)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1年度或2012年度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四)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申请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五)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申请人提供有效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六)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七)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八)申请人拟派往本工程的投标建造师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申请人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申请人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无在建工程,提供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申请人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需要提供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同意参加投标证明;如申请人工期内提前竣工的,提供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竣工验收证明。)
(九)各投标单位必须在公告后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企业《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金湖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如实提供投标人及建造师查询记录原件)
(十)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2)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壹正贰副,并和证明文件原件(1)—(9)项密封之后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第10项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随身携带。
5、(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在报名页面点击打印报名回执,打印《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在投标截止日前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湖县园林路158号)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套,图纸复印费200元,本项费用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报名。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招投标网→招投标动态→更多→《关于最后一次集中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办理地址为: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国家密码管理局212,联系电话:025-83392488或025-9601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3338906668。
(2)、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上发布。
6、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为资格后审,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7、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3年5月24日至2013年5月30日。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 标 人:金湖县吕良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吕良镇
联 系 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 :13770424258
10、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金湖县园林路158号
联系人:夷工
联系电话: 0517-8688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