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村消防站办公家俱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CG-15043)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的清江村消防站办公家俱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经相关部门核实资金已落实,现委托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清江村消防站办公家俱采购及配套服务 公告标段名称:清江村消防站办公家俱采购及配套服务 招标数量:一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的法人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业生产办公家具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授权书须为原件;
4、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近三年做过国内办公家具项目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原件备查)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原件备查)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原件备查)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原件备查)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原件备查)
三、招标公告发布及报名:
1、公告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4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
3、报名时间:同公告时间
四、报名条件及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请各单位报名时准备好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正副两册现场递交并核查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备查),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方能获取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4、本项目与消防医院家俱招标同时进行,投标人均能报名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安消防局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83242234 传真:025-83242234 |
八、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