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3225202100036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九寨沟县白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等3个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
中标(成交)金额 | 939648.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四川省九寨沟县白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等3个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九寨沟县白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等3个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项目;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四川省九寨沟县白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九寨沟县保华乡三合村堤防恢复重建项目、四川省九寨沟县勿角河蒲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造价审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相关清标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审核服务、相关造价测算、材料价格咨询及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过控结算审核汇编及审计配合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要求:对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各种经济文件(如预算、报价书等)及时完成初审工作,要求应在收到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特殊情况应控制在15-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负责为发包人的变更、签证、核定、支付等工作的程序与合规性等提供建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罗杰,包成英,段久明(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6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60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采购计划编号:SCZC513225215101_20210006;2、本项目监督机构: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九寨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7725851,联系地址:九寨沟县政务中心3号楼。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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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九寨沟县水务局 |
地址: | 九寨沟县政务中心7号楼 |
联系方式: | 173455358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中兴上街199号 |
联系方式: | 028-6237543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磊 |
电话: | 18990422533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
2.评审文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