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金湖2012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

栏目: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12-04-16 浏览量: 176

                                                                                               招标公告

1、金湖县金北镇人民政府拟建的金湖县2012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为政府项目,资金已落实,现拟对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金湖县2012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

⑵工程地点:金北镇

⑶工程类型:水利水电、市政公用

⑷本项目共划分3标段:

1标段:新建灌溉站8座; 3m节制闸1座,2.5 m节制闸1座; 8×5M平板桥2座, 3×5M平板桥2座,2×5M平板桥6座;φ100×10M中沟涵2座,φ100×8M中沟涵1座,φ100×6M中沟涵4座,φ80×8M涵4座,φ80×6M涵13座,φ60×6M涵10座,φ60×5M涵13座;渡槽1座, 3米宽水泥路4.44公里, 3米宽砂石路6.9公里。工程分布在金北镇董河村项目区。

2标段:新建灌溉站3座;6×5M 平板桥3座,3×5M平板桥1座,2×5M平板桥10座,φ100×8M中沟涵2座,φ100×6M中沟涵7座,φ80×8M涵12座,φ80×6M涵11座,φ60×6M涵17座,φ60×5M涵39座,防渗渠6.2公里; 3米宽水泥路2.9公里, 3米宽砂石路6.47公里。工程分布在金北镇陈渡村项目区。

3标段:拆建排涝站1座,新建灌溉站6座;2.5m节制闸1座;12×5M 平板桥2座, 8×5M 平板桥1座, 3×5M 平板桥2座, 2×5M平板桥2座;φ100×10M中沟涵1座,φ100×8M中沟涵4座,φ100×6M中沟涵6座,φ80×6M涵10座, 3米宽水泥路2.3公里, 3米宽砂石路2.42公里。工程分布在金北镇陈渡村项目区。

⑸本公告招标内容: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⑹合同估算价:1标段:360万元;2标段:380万元;3标段:310万元。

⑺要求工期:220日历天(工程计划2012年5月20日开工,2012年12月30日前完工。)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0年度或2011年度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⑷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⑸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申请人提供有效建造师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⑹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如实提供承诺书);

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⑻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申请人如实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竣工验收申请和原发包人同意参加投标证明;评审委员会审核该项时,将在相关网站检查建造师在建工程情况,工期内如有提前竣工的,本项必须提供该竣工验收证明,否则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实提供承诺书);

⑽投标人扣除所承担的其他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200万元(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⑾各投标单位必须在公告后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企业《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金湖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如实提供投标人及建造师查询记录原件);


⑿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外市企业的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近一年内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市企业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提供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养老金保险证明(外市)原件/养老保险手册(本市)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特别说明:


①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②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壹正壹副,并和证明文件原件(1)—(11)项密封之后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第12项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随身携带。


5、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招标人邀请所有报名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6、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8日至4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养老金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金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金湖西路188号,新金湖国际三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


7、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2年4月18日至4月25日。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 标 人:金湖县金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金湖县金北镇农业资源开发办公室(镇水利站院内)     


联 系 人: 杜磊                  


联系电话 :0517-86420288                    


10、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金湖县园林路158号


联系人:张青松          


联系电话:13852352345  0517-86884248


 


 


招标办:(盖备案章)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