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金湖县财政局、金湖县水务局拟建的金湖县2012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桥梁建设项目为政府项目,现拟对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 工程项目名称:金湖县2012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桥梁建设项目
⑵ 工程地点:金湖县境内
⑶ 工程类型:水利工程
⑷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合同编号:JHNQ—2012—01)分布在金湖县戴楼镇、金南镇、闵桥镇、陈桥镇,新、拆建农桥26座,其中:新建10座,危桥拆建16座。
二标段(合同编号:JHNQ—2012—02)分布在金湖县前锋镇、吕良镇、金北镇,新、拆建农桥23座,其中:新建6座,危桥拆建17座。
三标段(合同编号:JHNQ—2012—03)分布在金湖县塔集镇、银集镇、涂沟镇,新、拆建农桥25座,其中:新建8座,危桥拆建17座。
⑸ 本公告招标内容:农桥工程施工
⑹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300万元;二标段300万元;三标段300万元
⑺ 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0年度或2011年度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⑷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⑸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申请人提供有效建造师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原件);
⑹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是联合体即可)
⑺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如实提供承诺书);
⑻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
⑼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申请人如实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竣工验收申请和原发包人同意参加投标证明;评审委员会审核该项时,将在相关网站检查建造师在建工程情况,工期内如有提前竣工的,本项必须提供该竣工验收证明,否则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实提供承诺书);
⑾各投标单位必须在公告后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企业《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金湖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如实提供投标人及建造师查询记录原件);
⑿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外市企业的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近一年内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市企业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提供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养老金保险证明(外市)原件/养老保险手册(本市)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特别说明:
①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②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壹正贰副,并和证明文件原件(1)—(11)项密封之后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第12项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随身携带。
5、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招标人邀请所有报名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6、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至5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养老金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缺项不予报名)到金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金湖西路188号,新金湖国际三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7、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2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金湖县财政局、金湖县水务局
地 址:金湖县健康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1786895233
10、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金湖县园林路158号
联系人:张青松
联系电话:13852352345 0517-86884248
招标办:(盖备案章)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