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园林管理局新建主干道(海天路西段、合肥路)绿化工程

栏目: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15-03-04 浏览量: 135

招 标 公 告

一、   淮安市园林管理局市区新建主干道(海天路西段、合肥路)绿化工程已经            淮发改投资复[2015]12 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国联集团,资金已落实.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市区内

2)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354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 450万元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招标范围:市区新建主干道(海天路西段、合肥路)实施绿化。

5)工期:60天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32015.5

6)付款方式: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绿化养护期2)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初验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一年养护期满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两年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结清余款。在养护期内合同价的15%视同为养护费用,招标人将对承包人的养护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该费用。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提供2012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投标建造师)的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

 (6) 投标文件中的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7)市场准入:企业须具备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8)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投标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能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自20141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金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9)投标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提供承诺书,投标建造师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①投标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投标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程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投标建造师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10)投标申请人无转包、擅自分包和挂靠行为;(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网上审查:资格后审。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录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和注册证书以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者园林绿化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时原件现场备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①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进入评标程序。在资格审查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同时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应与提供的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201534日至2015323日,登录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305元。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招投标网。

十、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备注:网上资格审查中,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不予承认。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

1)报送投标文件的时间:2015 324日 上午900

         报送地点: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 开标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江 俐   18932323729

   代理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蒋丽梅  13952386233

十三、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5  3 4日 至 2015 3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