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村消防站及消防救援保障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

栏目: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15-07-22 浏览量: 135

清江村消防站及消防救援保障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YDCG-15031)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的清江村消防站及消防救援保障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经相关部门核查资金已落实,现委托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清江村消防站及消防救援保障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工程图内的装修系统、电气系统、安防监控及安装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中间价为准,换算后注册资金不低于1.5亿人民币);(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原件备查)。

b、投标人为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则在满足本公告关于对投标货物制造商的资格要求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原件备查)且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投标授权书原件,还要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声频工程(或音/视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所投品牌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为准,原件备查)

5)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7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

 

 

四、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请各单位报名时准备好公告上所要求的所有资格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正副两册现场递交并核查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备查),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方能获取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安消防局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83242234

传真:025-8324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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