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县财政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栏目: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15-12-03 浏览量: 247

金湖县财政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湖县财政局 委托,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湖县财政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金湖县财政信息系统升级项目(JHZFCG-2015-055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财政信息系统升级。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在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投标人注册资本需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需为所投软件的开发商(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取得授权的软件供应商(须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金湖县)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一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招标公告附件),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并传至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56052849@qq.com,并电话与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确认,联系人:韩工、电话:0517-8688424815152839898同时传真至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0517-86880510 ,并电话与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确认,电话:0517-86880510,联系人:叶绪华,并在2015122日下午200分前到开标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韩工,电话:15152839898

注:如果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一年内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文件接收及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文件接收人:韩工 电话:0517-86884248  15152839898

报名截止时间::2015 12月1日上午11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 122 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地点: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事项联系人:韩工 0517-86884248 

2)采购联系人: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 韩工  电话: 15152839898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投标人可携带电汇(必须提供电汇凭证复印件)现金缴款单,转帐支票进帐单(进帐单上必须是付款行盖转讫章)、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3)我中心开户行信息:

银行帐户:金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工行淮安金湖县支行

    : 1110000109000051374

4)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5)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将参与

                    (项目编号: JHZFCG2015 -055)的投标,现已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特发函确认。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