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浦口区星甸片区、石桥片区雨污分流工程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YDCG-19089
2、项目概况:星甸片区主要涉及翠云北路及翠云南路以南棚户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小区;石桥片区主要涉及团结路以南,高金路以东,金桥路及新石路沿线棚户区。主要实施上述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棚户区污水收集、雨污分流等。
工作内容:初步设计(包括:工程设计、技术条款编制及概算编制),招标设计(包括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施工图设计(包括:工程施工图预算等设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并协助完成竣工图的编制等。
3、采购项目预算:99万元;项目最高限价:99万元。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5、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以下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含2016年10月1日),承担过工程总投资在3000万及以上的雨污分流或市政污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未体现需提供有效批复文件,以有效批复的总投资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
5.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7.1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壹万伍仟元的磋商保证金;
7.2交纳办法: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现金、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
7.3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人: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
账 号:320006647018170063559
7.4交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采取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各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磋商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磋商保证金,如因磋商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对此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5磋商保证金如是以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的,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中注明“采购编号”或“磋商保证金”字样;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磋商保证金”字样;未按上述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的单位于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9年11月8日14:00 (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8日14:30 (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
10、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11月8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
磋商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所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若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国文
联系电话:1595166846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
1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51713097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
1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14、公告媒体
14.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4.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