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厦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黄石镇海滨段绿廊花廊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人民币80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20个日历天,本工程绿化种植养护期为两年,其中成活率养护期为一年。养护标准:在成活率养护期间保证苗木的存活率达到100%,定期修剪,在养护期内死亡苗木须适时补植,未适时补植的苗木将在支付工程尾款时给予相应扣除。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或城市园林绿化施工);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人员信息能够通过福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
5)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19年12月24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下载的为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无息退还。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四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 话:13860963511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659499829